常州市武进长虹结晶器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3 15:32:20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六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20】56号文)的要求,常州市武进长虹结晶器有限公司即在名单之中作为本次常州市武进区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对象之一。2020年3月,常州市武进长虹结晶器有限公司与常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开展本公司的第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