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龙康家具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0月21日,常州龙康家具有限公司组织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常州市武进南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三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召开“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的汇报,查阅了环评报告、审批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等,现场核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一)该单位在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知路2号建设上述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
(二)“常州龙康家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于2016年10月9日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武环开复[2016]33号),于2016年10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公司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6万元。
(四)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针对上述变化情况企业编制了“常州龙康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一并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
实木加工区、板材加工区、白坯打磨区产生的粉尘;
底漆打磨房产生的粉尘;
1#喷漆房、1#烘干房、拼板房产生的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醋酸丁酯;
2#喷漆房产生的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醋酸丁酯;
3#喷漆房、2#烘干房产生的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醋酸丁酯;
食堂产生的油烟。
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醋酸丁酯通过漆雾毡+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5#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脱油烟机达标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
实木加工区、板材加工区、白坯打磨区和底漆打磨房产生的粉尘;
喷漆房、烘干房和拼板房产生的有机废气。
(三)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各产品生产中的裁料锯、空压机、砂光机和废气处理设施配套的风机等噪声,通过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可以在项目边界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木屑、边角料、废砂纸、木粉尘收尘、废拼板胶、废包装材料、底漆打磨粉尘、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
木屑、边角料、废砂纸、木粉尘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拼板胶、废包装材料、底漆打磨粉尘、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设置了一座事故应急池,设置了雨水总阀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江苏迈斯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州龙康家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2017迈斯特(验收)字第(0505003)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废水数据全部达标。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有组织废气数据全部达标。
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无组织废气数据全部达标。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厂界噪声数据全部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
生活污水≤624,COD≤0.25,氨氮≤0.019,总磷≤0.003。
废气:
粉尘≤0.437,二甲苯≤0.097,VOCs≤0.296。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脱油烟机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的要求。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处有明显的削减。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污水总排口水质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3#~5#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1#~2#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排口的食堂油烟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
项目产生的木屑、边角料、废砂纸、木粉尘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拼板胶、废包装材料、底漆打磨粉尘、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验收资料齐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到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合理处置,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的要求。
验收组一致同意“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投入正式生产。
常州龙康家具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12000件家具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